关于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煤直接液化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作者/来源: 日期: 2015-12-18 点击率:754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煤直接液化项目一期先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中油化函〔2015〕8号)及附送的《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煤直接液化项目一期先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总站环监字〔2014〕第20号)(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供水管线、排水管线、输油管廊工程验收调查报告》(以下简称《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我部曾于2014年1月以环验函〔2014〕5号文指出,该工程存在未实现废水不外排、油灰渣擅自外售、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浩勒报吉水源地地下水水位下降、催化剂填埋场建设不规范等问题。之后,你公司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整改。2015年9月24-25日我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复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2002年5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环审〔2002〕128号文批复了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05年3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环审〔2005〕264号文批复了该工程变更报告,煤液化工艺由美国碳氢技术公司技术变更为神华煤直接液化工艺,工程共建设三条煤直接液化生产线,油品生产能力为324万吨/年。2010年2月我部以环审变办字〔2010〕5号文同意工程依托已建成的第一条生产线增加18万吨/年合成油品装置;根据第一条生产线实际运行情况,对第二、三条生产线进行优化。
本次验收内容为第一条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建设内容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