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环保部进入公示了《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公司2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公示期为2016年4月22日-2016年5月6日(10个工作日)。该说明由建设单位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公司单独编制。
据悉,2016年2月,环保部受理了《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公司2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受理公示期间,公众通过信访等形式对项目建设提出异议。根据环保部要求,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公司开展了深化公众参与工作,编制了《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公司2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也对项目公众参与工作进行了监督和指导。此次将《公众参与说明》及《伊犁州政府有关情况报告》予以公示。
据新天公司编制《项目环评公众参与说明》介绍:
•2016年2月,环保部第二次受理新天煤制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6年2月25日至26日,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在北京召开了项目环评报告技术评估会。
•2016年2月环保部二次受理项目报告书公示期间,部分伊宁市民向环保部去电、发签名传真反应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