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9月21日),国家发改委网站显示,发改委近日公布《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在浙江省、福建省、河南省、四川省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对于选择这四省的原因,方案中显示,“已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开展试点工作积极性较高。”
根据方案,试点内容包括科学合理确定用能权指标,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建立能源消费报告、审核和核查制度,明确交易要素,完善交易系统,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落实履约机制。
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长周大地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确定用能权配额、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体系,这是在市场经济中,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上企业有所约束的更好实现形式。社会平均成本通过交易能够达到相对的平衡,并且也鼓励了企业多节能。
从严确定新增产能初始用能权
所谓用能权,是指用能单位在一年内经确认可消费各类能源量(包括电力、原煤、蒸汽、天然气等)的权利,也就是一年内按规定可以消费的能源总量。
而“用能权”概念提出的背景,是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建立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