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10月31日发布《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环境质量现状超标地区以及未达到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的地区上新项目将受到限制。除此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也不得上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
《通知》指出,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环保部说,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环保部强调,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对此,《通知》要求,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