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吕梁市发布关于加快焦化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壮大煤化工产业的实施意见
作者/来源: 日期: 2017-05-08 点击率:847
近日,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焦化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壮大煤化工产业的实施意见》通知。
关于加快焦化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壮大煤化工产业实施意见
依托丰富的煤炭资源,新世纪以来,吕梁焦化产业快速发展,成为全市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是全省乃至全国的焦化基地。焦化产业的快速发展不仅拉动了上游煤炭产业规模壮大,而且也推动了下游煤化工产业兴起,为吕梁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产能过剩、市场趋紧、化产深加工不足等周期性、结构性因素影响,全市焦化行业面临着严峻的生存挑战和考验。为推动吕梁焦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焦化产业振兴崛起、转型升级,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焦化行业现状
我市是焦炭生产大市,经过改革开放特别是近十年的发展,焦化行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促进了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截止2015年底,全市共有焦化主体企业20个,所属企业36户(含停产和在建),总产能4500万吨,居全省第一位,企业户均产能已达200万吨以上。其中:生产运行产能约2850万吨,在建产能约950万吨,拟建产能约550万吨,停产产能约150万吨,焦化行业产值占全市工业经济总量的10%。焦化企业主要集中分布在孝义梧桐、交城夏家营、汾阳三泉和离柳矿区四个园区或集中区,产能3650万吨,占全市焦炭总产能的80%以上。以孝义鹏飞6.25米捣固焦为代表的一批大型节能环保型焦化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全市现有规模以上煤化工企业17户,焦油加工能力120万吨,粗苯10万吨,焦炉气转化甲醇80万吨,硝酸盐100万吨,炭黑22万吨、二硫化碳3万吨,合成氨26万吨。行业产值占全市工业总量的约5.3%,以交城宏特、华鑫,孝义鹏飞、晋茂、金州为代表的龙头焦化副产品深加工企业在全国同行处于领先地位。
二、存在问题
尽管我市焦化企业在产业档次和规模上有了大幅提升,但是产业结构性矛盾依然严重。主要表现在:一是焦化行业整体装备水平不高。全市现有建成焦炉71座,其中4.3米焦炉57座,占总焦炉的80%;5.5米以上大型焦炉14座,占总焦炉的20%。4.3米焦化装备仍占据主导地位,5.5米以上大容积、环保型焦化装备发展不足。随着国家对节能、环保要求和标准的提高,行业对标改造,提档升级任务重、压力大;二是化产加工装置相对落后。按照国家新的产业政策,单套装置加工能力分别为焦油30万吨、粗苯10万吨、甲醇30万吨,而全市5户焦油加工企业,单套装置加工能力全部为15万吨,5户利用焦炉煤气转化生产甲醇企业,仅有1户企业单套装置加工能力达到30万吨,其余全部为10万吨,与同行业先进企业相比差距较远,提升空间巨大。三是煤化工产业链条不长。目前我市化产加工行业仍然停留在初级加工阶段,没有形成全产业链,焦油加工只能生产沥青、洗油、酚油、萘油、粗酚和工业萘等5—6种低端化工原料,缺乏向下游沥青制针状焦、超高功率石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