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2日京时16:20许,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热电车间发生一起冷渣机爆裂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州、县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当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授权成立由县安监局、公安局、人社局、总工会、伊东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和外聘专家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了调查和取证工作。2017年6月15日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事故性质、责任划分和对责任者的处理等形成了一致意见,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时间:2017年4月22日京时16:20许
二、事故地点: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热电车间
三、事故有关单位: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四、事故类别:容器爆炸(非特种设备)
五、死亡人员基本情况:
肖吾开提·热加甫,男、维吾尔族、1976年8月15日出生、41岁、户籍所在地新疆伊宁县曲鲁海乡吾日勒克村6组,身份证号码:654121197608152330。系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职工。
六、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七、直接经济损失:101万元
八、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概况:
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新疆伊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