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表示正在研究制定特殊和稀缺煤种管理办法,对炼焦煤等特殊和稀缺煤种实施保护性开发。目前国家能源局正在组织开展全国炼焦煤资源调研,将结合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十二五”期间国家炼焦煤资源开发布局。制止无序开发和过度开采,规范煤炭资源开发秩序。同时,科学调控开发利用总量,选择条件好的炼焦煤矿区,适度建设炼焦煤接续矿井,保障炼焦煤稳定供应。另外,“十二五”期间将加大炼焦煤企业的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逐步淘汰落后的炼焦煤开采工艺,改革采煤方法,提高资源回采率。
实际上,早在2009年国土资源部就发布关于实施《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的通知,文件指出加强重要优势矿产保护和开采管理: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特殊煤种和稀缺煤种实行保护性开采,合理控制开采规模,加强焦煤、肥煤、气煤等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推进建立包括特殊煤种和稀缺煤种在内的矿产资源储备。《煤炭法》修订稿中,也把矿区依据价值分为3类——煤炭资源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