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12年3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消息,为加强和规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建设,建立优胜劣汰和动态调整的运行管理机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各主管部门审核上报有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已验收的工程中心进行了评价,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告。对于评分在60-65分之间(含60分和65分)的新型电源和玉米深加工工程中心决定给予警告,对存在的问题要抓紧进行整改;对于累计已达两次警告的光盘及其应用工程中心,决定撤销“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称号。
请各主管部门认真负责,切实加强工程中心建设和运行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中心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附件:
一、2012年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评价结果
排序 名称 依托单位 主管部门 评分
1 粉末冶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教育部 93.7
2 光纤通信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92.4
3 激光加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华中科技大学 教育部 91.6
4 工业自动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浙江大学 教育部 91.0
5 聚烯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90.6
6 电力系统自动化-系统控制和经济运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家电网公司 90.5
7 聚合物新型成型装备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华南理工大学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89.1
8 农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沈阳) 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89.0
9 变流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88.9
10 城市污染控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同济大学 教育部 88.1
11 输配电及节电技术国家工程....